蜿蜒的山路,崎嶇的彎道,閩西山區(qū)的四月,暖風和煦。近日,福建省龍巖市長汀縣人民法院大同人民法庭庭長邱雄帶領法官助理、書記員驅(qū)車兩個小時,從長汀縣城出發(fā),跨越縣界,來到上杭縣才溪鎮(zhèn),開展了一場特殊的“流動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五年的勞務費糾紛,用實際行動詮釋了新時代“司法為民”的深刻內(nèi)涵。
五年追薪路:八旬老人與血汗錢的漫長糾葛
2019年,原告蘭某在長汀縣三洲鎮(zhèn)為被告曹某提供某工程的擋土墻混泥土澆倒勞務。根據(jù)雙方簽訂的合同,勞務費應在工程完工后一星期內(nèi)根據(jù)實際施工情況據(jù)實結(jié)算。然而,工程完工后,勞務報酬卻遲遲未能兌現(xiàn)。蘭某多次催討,但因曹某經(jīng)濟困難,一直未能如愿。無奈之下,蘭某向長汀法院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案件審理過程中,邱雄了解到被告曹某已是80歲高齡,且居住在上杭縣才溪鎮(zhèn)的偏遠山村,出行極為不便。
“老人家腿腳不便,我們就多跑幾步,讓他在家里就可以解決糾紛!鼻裥墼谕諘蠄远ǖ卣f道。于是,一場跨越縣城的“上門調(diào)解”之旅就此展開。
八仙桌前的調(diào)解:法理與情理的交融
長汀與上杭同飲一條汀江水,濃郁的客家文化浸潤著這兩片同宗同脈的土地。在曹某家的八仙桌前,為拉近雙方的感情,邱雄用親切的客家方言開啟了調(diào)解工作。
“不是非要為難老人,但工錢是我辛苦掙來的血汗錢,我有一家老小要養(yǎng),實在沒辦法!闭{(diào)解過程中蘭某坦言道。
“我遲遲未收到工程款,一時真的拿不出錢,要到今年10月份才會有錢支付給工人!辈苣骋驳莱隽俗约旱碾y處。
面對雙方的訴求,邱雄耐心傾聽,細致入微地開展釋法說理工作。他既向曹某闡明了拖欠勞務費的法律責任,又向蘭某說明曹某的實際困難,尋求雙方的理解。
經(jīng)過近兩個小時的調(diào)解工作,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蘭某同意曹某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付清此款。雙方在調(diào)解協(xié)議上鄭重地按下手印,這場持續(xù)五年的糾紛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司法溫度暖民心:山歌余韻里的為民情懷
“法官上門解糾紛,情理法理都分明……”當警車緩緩駛離才溪鎮(zhèn)時,耳后傳來悠揚的客家山歌,只見曹某站在自家曬谷坪上,久久揮手送別。
“我們翻越的不只是物理意義上的山,更是群眾心中的‘法治高山’!蓖涯赀^八旬還在工地上討生活的曹某,邱雄感慨道。
這場跨越縣城的深山跋涉,不僅是一次司法實踐,更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堂。它不僅解開了當事人之間的心結(jié),更溫暖了民心。在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的時代背景下,這樣的“流動法庭”意義非凡。
返程的路上驕陽正艷,在這片有著“客家首府”之稱的閩西大地上,巡回審判的車輪仍在滾滾向前,承載著司法的溫度,駛向一個個需要法治陽光的地方,讓法治的種子在客家鄉(xiāng)土生根發(fā)芽,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這里的每一個角落。(長汀法院:黃穎嫻 鄧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