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陳婷 阮玖瑰
“同學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guī)定,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羅源縣人民法院干警走進福州市民族小學,開展了一堂以“護航青春,守護成長”為主題的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普法課堂,進一步增強青少年法治意識,從源頭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課堂上,法院干警以清晰易懂的語言,向學生們闡釋了未成年人的概念,通過真實案例深入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規(guī)定,并細致介紹了幾種常見的犯罪類型,幫助學生們進一步增強對犯罪行為的認知與警惕。
為全方位助力未成年人遠離犯罪,干警從多個維度給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對未成年人而言,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不斷強化法律意識,自覺抵制外界不良誘惑,在交友過程中保持謹慎;家長需密切關注孩子的成長軌跡,以身作則,為孩子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學校則應進一步加強法治教育與德育工作,助力學生樹立正確的行為準則。
據(jù)介紹,羅源法院此次普法課堂成效顯著,切實增強了學生們的法治觀念與自我保護意識。接下來,該院將以“精品羅法”工程為指引,持續(xù)開展校園普法活動,通過青少年喜聞樂見的形式將晦澀難懂的法條轉化為生動的成長指南,讓法治教育從“單向灌輸”走向“雙向奔赴”。
【責任編輯: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