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3月19日電(賴海波 黃麗華 鄧浩杰)近年來,打卡返現廣告日益增多,不斷吸引著消費的眼球,但是,一些不法商家卻利用打卡返現進行虛假宣傳,以謀取不當得利。日前,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qū)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某公司打卡返現進行虛假宣傳產生的買賣合同糾紛。
“我堅持打卡300天,申請全額返現3000元,但是他們一拖再拖就是不愿意將3000元返還給我。”袁某氣憤地說。
據悉,2022年5月17日,袁某在電商平臺上看到某公司的VR產品宣傳廣告,稱如購買者能每天使用該VR設備運動打卡30分鐘,并連續(xù)打卡成功300天,某公司將以價值3000元的天貓超市卡形式全額返還,心動的袁某立即就下單購買。
之后,袁某堅持使用該設備進行運動打卡,并在2023年5月10日完成打卡活動,袁某立即向該公司申請返現,該公司聲稱需審核20個工作日,返款于審核通過后30個自然日內到賬,但是,該公司在審核通過30個自然日后依然沒有付款。沒有收到返現的袁某立即聯系了該公司,但該公司以服務器損壞拒絕兌現,并以“盡快修復服務器”等之類的借詞拖延兌現義務,此時袁某再申請電商平臺客服介入退款申訴后也無濟于事。氣不過的袁某向新羅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某公司支付袁某履行合約義務返款等值3000元天貓超市購物卡。
經法院審理認為,在本案中,袁某通過網絡平臺向某公司購買了VR設備,雙方已成立信息網絡買賣關系。袁某完成打卡活動后,申請返現并獲審核通過,但某公司超過約定的時限未履行返現義務,顯屬違約。某公司應承擔此違約責任并限期支付。新羅法院依法判決某公司應支付袁某3000元的天貓超市購物卡,當事人均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生效。
法官表示,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fā)展,“打卡全額返現”等活動逐漸火熱,對商家而言,“打卡全額返現”一般要求消費者先行全額付款,有利于商家盡快回籠資金的同時吸引大量客戶實現品牌宣傳。但是,商家在承諾“打卡全額返現”等優(yōu)惠活動時,應當按約履行,誠信經營,重視品牌形象及市場口碑,切勿傷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消費者面對商家的各種優(yōu)惠、促銷活動應提高自身警惕,理性消費,遇到糾紛,應及時收集證據,通過司法等正規(guī)途徑維權,共同維護正常市場交易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