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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次!倉山法院推出法官“一人庭審”模式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9月8日電(羅曼)“砰!現(xiàn)在宣布開庭……”

  9月5日上午,倉山法院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開庭。

  本案通過一人庭審的方式在“e倉法”全在線庭審平臺進行,庭審以錄音錄像的方式記錄庭審活動,不再另行書面記錄,當事人是否同意?

  承辦法官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即開始一人庭審。

  庭審現(xiàn)場只有法官一人,當事人線上參與庭審,整個庭審過程順暢連貫、節(jié)奏緊湊,秩序規(guī)范,從開庭到當庭宣判僅用了10分鐘,最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并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在庭后,審判員通過“e倉法”全域數(shù)智平臺的“文書生成與下載”功能一鍵生成判決書,在20分鐘內(nèi)制作好判決書并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將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在傳統(tǒng)的庭審過程中,法院與訴訟參與人發(fā)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準確記錄;庭后,訴訟參與人核對、修改筆錄還需花費大量時間。

  而在法官“一人庭審”模式中,當事人線上參與庭審,省下來回法院的舟車勞頓,免除核對簽署庭審筆錄的費時費力,整個庭審從開庭到領(lǐng)取判決書僅用了半小時,促進庭審規(guī)范、提升審判效率的同時,為群眾高效解憂,讓公平正義“加速到達”。

  倉山法院借庭審方式改革契機,創(chuàng)新庭審模式,通過庭審錄音錄像代替人工筆錄的無人記錄庭審,大大縮短了審理時間,進一步提升了當事人的司法服務體驗。下一步,倉山法院將繼續(xù)在小額訴訟案件和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的民商事案件中嘗試適用“一人庭審”庭審方式,逐步推進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法庭記錄的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