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1月26日電 (記者 龍土有)澳門特區(qū)政府保安司司長黃少澤26日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中,對于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建議引入中止計算60日拘留期的規(guī)定,并將拘留期延長至不多于24個月,旨在大幅減少簽發(fā)“行街紙(臨時身份證明書)”,從而消除澳門的治安隱憂。
黃少澤當天列席立法會常設委員會會議,他在會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按照現(xiàn)行法律,對于無法識別身份的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只設有60日的拘留期上限,這些人士沒有身份證明文件或提供不實身份資料,導致政府無法將其驅逐或遣返,治安警察局因而需要簽發(fā)大量“行街紙”。同時,相關人士在缺乏維生條件下,繼續(xù)逗留澳門將對社會治安與穩(wěn)定造成嚴重影響。
他表示,引入新機制是為了防止惡意拖延驅逐程序的行為,降低他們長期或永久逗留澳門的意圖。此外,期望措施可有助警方減發(fā)“行街紙”及降低在拘留中心的人數。
黃少澤強調,該機制是參考國際慣例與歐洲模式,且需符合特定的條件才可實施。法案建議有關中止計算60日的拘留期是由警方向檢察院提出,經檢察院向法官建議,最終由法官作出決定。整個機制必須在司法機關監(jiān)督下進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