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正文

注意!不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要罰!

  近日,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開展燃氣安全“百日行動”。

  此次行動嚴格做到“五個堅決”,對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堅決依法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餐飲場所,堅決按規(guī)定停止使用燃氣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不按要求加臭、違規(guī)供氣的燃氣企業(yè),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對因燃氣企業(yè)入戶檢查不認真而導致的事故,堅決嚴格倒追燃氣企業(yè)相關責任;對燃氣企業(yè)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依法清出燃氣市場。

  燃氣泄漏報警器是什么?如何使用?

  燃氣泄漏并發(fā)生爆炸,輕則損傷財物,重則丟失性命,危險等級五顆星。近些年,由于對燃氣安全的不重視及燃氣使用錯誤的操作方式,導致天然氣頻繁泄漏,最終發(fā)生爆炸風險。

  燃氣泄漏報警器,可以通過氣體傳感器探測周圍環(huán)境中低濃度的可燃氣體。當發(fā)生燃氣泄漏,氣體濃度高于臨界點,燃氣報警器就會發(fā)出報警信號,并可以驅動排風、切斷或噴淋系統(tǒng),防止發(fā)生爆炸、火災、中毒等事故。

  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六條 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jiān)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

  餐飲等行業(yè)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第九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

  (三)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的;

  (四)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jiān)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

  (五)未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六)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八)餐飲等行業(yè)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

  加裝燃氣泄漏報警器

  防患于未“燃”

  在購買燃氣泄漏報警器時

  一定要到正規(guī)的商家處購買

  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