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正文

金戒指不足金 假證書上演“真忽悠”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3月25日電 戀愛一周年紀念日來臨之際,大學生謝某精心挑選了兩枚999足金戒指,準備送給自己和女朋友。沒想到,足金“不足”,證書“不真”。不僅禮物沒送出去,謝某還得費心向商家維權……日前,長樂法院審結了這起消費者維權案件。

  本案中,2024年9月5日,謝某在尹某經(jīng)營的淘寶店鋪“XX珠寶水貝金座總店”下單購買2枚戒指,實付3132元。商品名稱為“黃金情侶對戒999足金戒指女5G純金LOVE素圈結婚戒指環(huán)男生日禮物”,商品主圖注明“專柜正品”。次日,謝某收到2枚戒指后開箱驗貨,盒內(nèi)附有2張貴金屬珠寶玉石鑒定證書。掃描證書二維碼可彈出名為“中深檢金銀珠寶質(zhì)量檢驗中心”的機構網(wǎng)頁,顯示戒指金含量999‰,但查詢不到該機構的注冊信息。

  當日,謝某將2枚戒指寄往中檢金銀珠寶首飾質(zhì)量檢測(廣州)中心東海中心(CMA認證)檢測。中心出具《檢驗報告》,結論為:其中一枚金含量562.5‰,銀含量437.4‰;另一枚金含量628.8‰,銀含量371.1‰。

  謝某收到報告后隨即在線質(zhì)問淘寶店家,客服回復“本店均為正品,不喜歡就申請退貨退款……”隨后,謝某又多次聯(lián)系淘寶店均未得到回復,不久該淘寶店鋪關閉。謝某遂向長樂法院提起維權訴訟,要求尹某“假一賠三”。

  長樂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謝某通過淘寶平臺向尹某經(jīng)營的淘寶店鋪購買案涉戒指,與尹某之間成立信息網(wǎng)絡買賣合同關系。本案中,謝某購買的案涉戒指的商品鏈接上標記“黃金情侶對戒999足金戒指”,而案涉2枚戒指經(jīng)送檢金含量均不足70%,尹某對商品的描述與事實不符,屬于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使消費者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構成欺詐。謝某作為消費者有權向尹某主張懲罰性賠償,故謝某要求尹某承擔貨款三倍賠償即9396元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尹某提供的商品與雙方約定不符,構成違約,謝某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故謝某有關解除買賣合同、退還貨款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jù),亦予支持。

  法官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本案中尹某售賣不足金的戒指并提供虛假證書的行為構成消費欺詐,因此應承擔“假一賠三”等法律責任。生活中,大眾如果遇到類似消費欺詐行為,可及時固定證據(jù),積極依法維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