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設下消費陷阱。日前,福建省福州市羅源縣人民法院就依法審理了一起圍繞“不老藥”展開的消費維權糾紛。
據了解,張某長期遭受失眠困擾。一日,他在瀏覽網頁時,一則“NMN,助您青春永駐,告別年齡增長帶來的困擾,改善睡眠質量”的帖子抓住了他的眼球?释纳扑吆脱泳徦ダ系膹埬嘲崔嗖蛔『闷,隨即通過平臺搜索相關產品,購買了三瓶日本原裝進口某品牌膠囊,共花費16199.9元。
然而,多次服用膠囊后,張某并未感受到任何效果。他仔細查看產品,發(fā)現該款膠囊無在華注冊碼、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關鍵信息。感覺受到欺騙的張某,擔憂自身健康遂要求淘寶店鋪退貨退款,但店鋪以“海淘貨物一旦出售不能退款”為由拒絕了張某的請求。后張某經過網絡搜索,發(fā)現在我國境內,NMN不能作為藥品、保健食品進行生產和經營。為維護自身作為消費者的權益,張某將淘寶店鋪起訴至羅源法院,要求店鋪“退一賠十”。
訴訟過程中,店鋪方認為張某主張“退一賠十”需滿足三個條件:證明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證明自身因食用該食品受到損害、證明店鋪主觀上明知產品不符合標準仍售賣。店鋪堅稱張某無法舉證其因食用購買的膠囊受到損害,也無法證明店鋪在主觀上是明知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還進行售賣,遂拒絕支付賠償款。
法官向店鋪釋明,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食品經營司發(fā)布的《關于排查違法經營“不老藥”的函》明確規(guī)定,NMN在我國未獲藥品、保健食品等許可。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該條款的懲罰性賠償不以實際損害為要件,故張某的訴求于法有據,店鋪應該進行賠償。
最終,經過法官多輪耐心的法律講解和類似案例分析,經營者承認了違法事實,同意對首件商品進行十倍賠償,其余商品退貨退款。調解過程中,張某也袒露了心聲,其之所以訴請全部商品“退一賠十”是基于淘寶店鋪最初不同意退貨退款且態(tài)度惡劣,現淘寶店鋪已認識到自身錯誤,于是同意了調解方案。
目前,雙方已達成調解,張某退還全部膠囊,淘寶店鋪支付賠償款并退還全部貨款共計7萬余元。(羅源法院、李巧芳、江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