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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安法院“一庭兩所一中心”合力解“薪”愁

  中新網福建新聞8月15日電(戴振康 關丹丹) 今年以來,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qū)人民法院探索“一庭兩所一中心”聯(lián)動機制,旨在通過源頭多方多元共治,實現(xiàn)訴源治理的高效集約,打造“和合無訟”的晉安模式。

  近日,晉安法院運用“一庭兩所一中心”聯(lián)動機制,成功調處一起標的額84萬余元的勞資糾紛,將糾紛就地化解、訴訟止于未發(fā),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在7月的一次聯(lián)席會議上,新店鎮(zhèn)“一庭兩所一中心”成員單位像往常一樣,開展信息互通,對矛盾糾紛進行常態(tài)摸排,晉安法院新店法庭獲悉了一起勞資糾紛。

  原來,林某已達退休年齡,福建某置業(yè)公司共拖欠其工資、補償金、福利待遇等84萬余元,林某催討未果后,向新店派出所尋求幫助,派出所根據“一庭兩所一中心”聯(lián)動機制將糾紛流轉至綜治中心進行化解,目前林某正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天會后,新店法庭審判團隊第一時間與司法所、綜治中心對接,深入了解案情,靠前指導開展調解工作。

  在糾紛調處現(xiàn)場,審判團隊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及意見,以情講法、以法喚情,同時結合案件情況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釋法析理,分析訴前調解相較訴訟程序的優(yōu)勢,并就雙方矛盾焦點逐一溝通。最終,在審判團隊和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林某與福建某置業(yè)公司握手言和并達成限期履行的調解協(xié)議,至此,該糾紛得以高效、圓滿化解。

  審判團隊敏銳地意識到,受新店法庭管轄受案范圍影響,人民調解員亟需勞動爭議糾紛法律實務培訓,以提升類案調解能力,促進行業(yè)性、類型化糾紛預防化解在萌芽、止于未訴。審判團隊趁熱打鐵,以這起勞動爭議為切入點,現(xiàn)場組織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專項培訓。新店法庭法官結合審判實踐,為人民調解員詳細解讀勞資糾紛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轄區(qū)內常見勞動爭議糾紛為例,“手把手”帶教分享調處經驗做法,以案釋法、以案促學。

  參訓調解員紛紛表示,這樣的培訓生動形象,針對性和實用性強,不僅讓他們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掌握了切實可行的調解方法和技巧,既為調解員“充電”、也為人民調解“賦能”。

  下一步,晉安法院將繼續(xù)深化楓橋機制建設,持續(xù)優(yōu)化“一庭兩所一中心”聯(lián)動機制建設,匯聚解紛合力,確保機制實質高效運行,做實指導調解的法定職能,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工作,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晉安、法治晉安貢獻法院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