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根據(jù)《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和文件精神,省民政廳決定開展全省性社會組織(不含慈善組織)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
相關社會組織于2024年5月31日前登錄福建省網(wǎng)上辦事大廳將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報告有關材料報送至省民政廳。各業(yè)務主管單位對所屬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并督促其按上述要求報送。對逾期未按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有關材料的社會組織,省民政廳將依法進行處理。慈善組織年報工作另行通知。
全省性社會組織(不含慈善組織)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參報對象是2023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廳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不含慈善組織);參與年報時限:2024年3月1日-5月31日(6月1日年報填報通道關閉,未按照規(guī)定提交年報的社會組織,將依法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年報問題整改時限:2024年6月1日-8月31日(9月1日年報問題整改通道關閉,社會組織需在通道關閉前提交相關說明及材料)。
社會組織可通過GoogleChrome(谷歌)瀏覽器(63版本及以上)、360瀏覽器(9.1版本及以上,需選擇極速模式)進入“福建省網(wǎng)上辦事大廳”參與社會組織年報填報工作。
省民政廳將對社會組織報送材料進行審查。附件上傳及填報內(nèi)容不規(guī)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將予以退回,被退回的社會組織須重新上傳提交(退回次數(shù)超過5次的將被鎖定提交資格,請認真填寫提交)。對社會組織年報省民政廳不出具“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結(jié)論,不在登記證書副本上加蓋年檢結(jié)論章。
社會組織在線報送的年報,將在“福建社會組織網(wǎng)”→“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示”欄目(鏈接:http://112.54.44.39:8088/shzz_njgs/)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同時,社會組織可通過本組織網(wǎng)站等便于公眾查詢的渠道向社會公開年報信息。
社會組織年報結(jié)果公示的同時即默認進入年報問題整改階段。社會組織需根據(jù)各自年報公示頁面或年報問題檢測中提示的需整改問題進行整改并形成書面報告(加蓋公章),于2024年6月1日—8月31日通過福建省網(wǎng)上辦事大廳“福建社會組織年報”中“整改報告”版塊線上填寫問題整改情況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工作人員將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記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