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1月9日電(王萍)近年來,武夷山法院積極踐行“兩個結合”,推動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在法院工作中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挖掘借鑒朱子文化精髓,總結形成“問源、揚和、諭理、循法”的“朱子•家”八字審判工作法。
追根溯源 梳理糾紛始末
朱熹以“源頭活水”為喻,闡釋應當不斷求索、追根溯源的哲理。人民法院辦理案件也是如此,要定分止爭,首先必須“問案之源”,尋找糾紛的源起,厘清關涉的事實,方能對癥下藥、精準司法。
2023年3月初,一件訴訟標的額4900多萬元的建設工程案件放到了武夷山法院李欣法官的案頭,王萍是這起案件的法官助理。
“這起案件標的大,而且還有多起關聯案,有點麻煩!”王萍向李欣詳細報告了前期調查了解的情況。
這是一起由房地產建設工程引發(fā)的糾紛:武夷山A公司開發(fā)房地產項目,上海B公司中標,后又將部分項目分包給福建C公司。工程分為一期和二期,當前的這起案件是因福建C公司認為二期工程拖欠未付,將業(yè)主方武夷山A公司、總包方上海B公司訴諸公堂。由于工程未結算,涉及造價鑒定,鑒定費用預計高達110萬元。
但糾紛的復雜性不止于此,這起建設工程“主案”還關聯多起已訴、待訴的案件:2022年,福建C公司因一期工程尾款問題起訴上海B公司,后經法院判決,上海B公司應支付工程款593萬元,即將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2023年1月,上海B公司又將福建C公司告上法庭,認為二期工程款中的勞務工資多付了近600萬,準備申請財產保全;上海B公司分包的消防、門窗工程,尚有款項未付清,兩家分包公司也準備提起訴訟;福建C公司的水電、木工等10個班組款項未結清,涉及到200多名農民工,正焦急討薪……
抽絲剝繭 團隊緊急“會診”
朱子有云:“辨之明,則斷而不差。”法官審理案件,并不是簡單的“走程序”,而是要在循法辦案的前提下,以問題為導向,探尋解決矛盾的“思之法”“辨之法”,尤其對于疑難復雜的案件,更要在“剪不斷、理還亂”中找到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
由于案情復雜、涉案標的大、關聯的糾紛多,武夷山法院的民事審判團隊緊急“會診”,經過認真研判發(fā)現,案情雖然錯綜復雜、牽扯諸多,但抽絲剝繭后,“連環(huán)案”的根源在于武夷山A公司與上海B公司對二期工程尚未結算,從而如“多米諾骨牌”般產生連鎖效應,衍生出一系列的“子糾紛”。抓住這個“牛鼻子”,則很有可能實現“一案結多案消”,讓諸多案件、諸項糾紛迎刃而解。確定了“一攬子”解決問題的工作方案后,工作人員馬不停蹄地分工忙碌起來。
其一,向當事人曉之以法、諭之以理,引導業(yè)主方與總包方抓緊核對賬目、結算工程款。王萍為他們算了一筆“經濟賬”:“如果啟動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將產生巨額鑒定費用,而且官司曠日持久,經濟成本、時間成本無形中都將增加!
其二,福建C公司已經生效的593萬元一期工程款判決,啟動執(zhí)源治理,C公司同意暫不申請執(zhí)行,先與上海B公司溝通履行方案。
其三,消防、門窗工程款問題,以及農民工上門討薪、影響企業(yè)正常運營問題,啟動“涉企矛盾糾紛溝通聯絡機制”,聯合工商聯、行業(yè)協(xié)會等力量加入到調解團隊,走訪企業(yè)摸排對接了解情況,積極安撫農民工情緒,綜合各方意見,擬定調解方案。
破解連環(huán) 一案結多案消
朱熹倡導“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重視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民事審判工作,在明確思維方法論后,就要做好實踐運用,將方法論具體落實到案件辦理中,并以“如我在訴”的理念,揚力之和、心之和、人之和,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雖然確定了工作思路,但王萍一點也不敢懈。骸坝袝r連做夢都還想著第二天如何與當事人溝通協(xié)調!
王萍和李欣法官奔波忙碌,不懈推動各方和解,工作雖然艱難,但總算初見成效:業(yè)主方、施工方終于認同了法院提出的自行結算方案,同意坐下來清理賬目,農民工也看到討薪的希望,情緒穩(wěn)定下來……
通過積極“穿針引線”,各方當事人用近三個月的時間認真對賬、反復磋商,終于對二期目工程總款作出結算確認,這起涉及二期工程款的“主案”也很快就得到了解決。在此基礎上,法官又針對每起案件具體情況分類施策,一一確定化解方案:
對于福建C公司作為債權人,已經作出生效判決的593萬元一期工程款,上海B公司承諾在一個月內付清,并對其起訴C公司的二期工程款案件撤回起訴,此后款項如期支付;對于上海B公司外欠兩家建筑公司消防、門窗工程款糾紛,訴前引導兩家建筑公司與A、B、C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A公司通過以房抵債方式支付兩家建筑公司570萬元欠款,并完成了選房程序;10個班組、200多名農民工的欠薪問題,也隨著工程款的逐步支付到位,得到了妥善的解決,農民工們陸續(xù)拿到了血汗錢!
至此,一案結多案消,系列案件得到圓滿化解,效果良好:公司節(jié)省了110萬元的司法鑒定費和近百萬元的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等費用;一場極有可能成為“馬拉松”拉鋸戰(zhàn)式的復雜訴訟,獲得審理“加速度”,迅速定分止爭;即將進入訴訟程序的兩起工程分包欠款糾紛,200多名農民工的討薪糾紛,在訴訟前端就得到妥善解決,實實在在減輕了當事人的訟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