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2月23日電(陳芳)近日,羅源法院通過福州金融糾紛聯(lián)動化解中心羅源工作站成功調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也有效維護金融秩序穩(wěn)定,達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2年11月,羅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起訴林某、陸某結欠借款本金553072.17元及利息。羅源法院立案人員了解情況后,為快速解決這場金融糾紛,通過人民調解平臺將該案委派給羅源工作站調解員進行調解。
調解中,原被告雙方各執(zhí)一詞,原告表示自己愿意配合還款,但由于之前疫情影響導致收入減少,請求寬限時間還款,農信聯(lián)社一方則表示不同意此種情況,調解一度陷入僵局。具有豐富金融知識的調解員向林某、陸某耐心釋法說理,同時,積極協(xié)調銀行根據(jù)特殊情況采取折中方案。歷時3個小時,經過調解員的不懈努力,雙方終于就每月歸還貸款金額達成共識,一起金融糾紛就此成功化解。
羅源工作站成立以后,羅源法院將符合條件的金融糾紛類案件委派給工作站具備金融專業(yè)知識的調解員,他們能快速找到原被告糾紛癥結,這樣不僅可以縮短辦案周期,更可以促進金融糾紛的“事心雙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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