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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珍貴鸚鵡當寵物飼養(yǎng) 晉江一男子被刑拘

  中新網福建新聞4月27日電 (莊凌龍 賴志遠)隨著民眾生活條件越來越好,有些人飼養(yǎng)寵物的喜好也變得越來越有個性,追求飼養(yǎng)一些獨特的小動物。但是,并不是所有動物都能合法當寵物養(yǎng)。晉江警方近日對外通報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不久前,西園派出所接河南警方協查通知,在晉江地區(qū)有人飼養(yǎng)多只珍貴鸚鵡。根據線索,西園所立即開展現場摸排和走訪并成功鎖定了一民宅。警方開展收網行動,在梅嶺街道一小區(qū)套房內,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丁某,并在其家中發(fā)現12只疑似國家野生保護動物鸚鵡。

  “剛到門口就聽到嘰嘰喳喳的鳥叫聲從里面?zhèn)鞒!鞭k案民警陳碩介紹,敲開房門后,鳥叫聲更是不絕于耳,12只鸚鵡全部養(yǎng)在陽臺上。

  今年49歲的丁某是晉江陳埭人,據其交代,他從小就很喜歡動物,此前還養(yǎng)過魚,后來迷上了鸚鵡。養(yǎng)在家里的鸚鵡有些是從網上購買,有些則在線下花鳥市場購買。

  經鑒定,12只鸚鵡里面有6只綠頰鸚哥屬于非原產我國的外來物種,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還有1只紅領綠鸚鵡屬于被列入《國家重點野生保護動物名錄》的國家二級保護物種。“我把他們當寵物養(yǎng),我不知道這會違反法律規(guī)定。”被抓后的丁某為自己的不知法后悔不已。

  因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丁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該案還待進一步審查中。

  警方表示,現在人們喜歡飼養(yǎng)的鸚鵡、烏龜類寵物,絕大多數品種都屬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如灰鸚鵡、金剛鸚鵡、小太陽鸚鵡、四爪陸龜、輻紋陸龜、蘇卡達陸龜等。這些野生動物大多也并不適應家庭飼養(yǎng),容易導致死亡,“愛寵”變成了“害寵”。盲目跟風愛寵的背后,反映出有些市民對野生動物保護方面還存在相當大的盲點和誤區(qū)。

  為此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收養(yǎng)購買和飼養(yǎng)寵物前能主動去辨別清楚,應首先確認其是否為受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自覺抵制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從而預防犯罪。一旦涉及受保護野生動物被公安機關發(fā)現后,將受到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懲罰。對于頂風作案,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打擊。(完)